「2018南溪房价还涨吗」内蒙古修改《房产税实施细则》?专家:这个房产税并非针对住宅

2019-09-25      来源:团风房地产   浏览次数: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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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南溪房价还涨吗」

3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决定,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其中,内蒙古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引起了广泛关注,内蒙古是否应提前征收房产税的讨论在网上无休止。

本细则规定,内蒙古自治区房产税征收范围为国务院批准的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工矿区。财产税按从价税和租金征收。从价税按年征收,从财产原值中扣除10%后的剩余价值的1.2%。此外,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前款规定的房产原值一次性扣款暂从10%调整为30%。如果从租金中征税,房地产税将按每年房地产租金收入的12%征收。房产税将根据从价法以折旧的形式征收。

此外,《细则》第四条规定,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免征房产税外,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免房产税。根据细则,财产税每年征收一次,每六个月、每年五月和十一月缴纳一次。被注销的纳税人应在注销当月全额缴纳。同时,房产税的征收管理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本细则执行。

文件表明,本细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的。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个人所有的非经营性房产免征房产税。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与战略研究所住房大数据组组长邹华林表示:“内蒙古这次发布的细则不是人们所理解的房产税。这是一种古老的税收,已经存在很长时间了。它以商业场所为目标,对个人住宅没有影响。”

诸葛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为基础的配套税收暂行条例。国务院1986年9月15日发布,自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2011年1月8日,根据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进行了修订。《条例》第五条第四项规定,个人所有的非经营性房地产免征房产税。换句话说,财产税已经到位,但个人住宅被豁免。

易居研究所智库中心研究主任严跃进表示,内蒙古发布的细则反映了减税的概念。折扣导致财产税的减少,这有利于降低商业办公的成本。2019年,全国也将显示减税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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