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11月25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条例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条例要求,腾退公有住房的,产权单位应当妥善安置承租人,可以采取租赁置换、产权置换等房屋置换方式或者货币补偿方式进行安置补偿。
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如果需要腾退私有房屋,实施者可以通过交换产权、提供出租房屋或货币补偿等方式进行协商。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签订协议腾退的产权人比例达到95%以上的,实施主体和未签订协议的产权人可以向区人民政府申请调解。调解不成且项目实施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共利益,确需征收房屋的,区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未签约的房屋征收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