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近日,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消息,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布消费限制令,卢志强被限制高消费。
据新媒体观点,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11日立案强制执行大连银行北京分行申请执行泛海集团公证债权文书。因泛海集团未在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义务,对泛海集团及泛海集团法定代表人卢志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禁止其从事高消费及非生活、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此外,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还表示,泛海集团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债务履行直接责任人、实际控制人以个人财产进行私人消费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泛海集团因经营需要进行上述禁止消费活动的,应向我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违反限制消费令的,经查证属实,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资料显示,泛海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7月12日,法定代表人为卢志强。其业务范围包括科技、文化、教育、房地产、基础设施项目和产业的投资。卢志强现任中国民生银行副董事长,通海控股有限公司和泛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