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发展回复问询函 控股股东未利用时间差买卖股票

2023-02-23      来源:黄冈写字楼   浏览次数:4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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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刘志映2月22日,万通发展(SH600246)回复上交所问询函。

据悉,近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邓忠公司)向万通发展发行《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通知》显示,万通发展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持有的万通发展6400万股被司法冻结质押,司法冻结3894.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

2月17日,万通发展公告显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近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1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

对此,上交所要求万通发展向相关股东进行核实和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司法冻结涉及的纠纷的具体背景、原因和进展,相关债务本息的偿还情况,是否有能力偿还相关债务,相关股份是否存在司法强制执行的风险,对上市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同时,明知股份被冻结且上交所已明确督促披露,也未能披露原因。

万通发展表示,本次司法冻结是因2018年5月31日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或“控股股东”)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发生合同纠纷引起的。中融信托向嘉华控股提供贷款14.08亿元,为嘉华控股、万通控股一致行动人向中融信托提供的担保抵押物。

其中,瑞景园公司持有的土地及房屋抵押物市场评估值超过15亿元,即瑞景园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6号的4518.46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48101.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市场评估值为90614万元;万通控股的担保及万通控股持有的位于北京市西城区万通金融中心的28546.73平方米商用物业抵押,房产抵押价值8.2亿元。

此外,还有其他价值足够的股份被质押:万通控股持有的万通发展6400万股被质押;嘉华控股及其子公司持有的万通控股约85%股权的质押担保(按原注册资本计算,价值约12亿元)。

目前,嘉华控股归还中融信托的总金额为8.53亿元,贷款本金约为4.26亿元,利息约为4.27亿元。

公告称,此事仅涉及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影响万通发展的正常经营。

目前,上述质押冻结部分的解冻尚未在谈判中实现。除继续探讨解冻上述质押冻结股份的可能性外,嘉华控股及一致行动人正在与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战略投资者积极协商,以转让款清偿债务,争取与中融信托全面解决商业纠纷,彻底解除相关股份的冻结状态。司法冻结股份有司法强制的风险,不会影响控股股东的控制权。控股股东有能力偿还相关债务。目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48.53%,绝对数量远超其他五家股东。出售股份的数量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同时,上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利用上述信息尚未披露的时间窗口进行股票交易,公司是否故意拖延

因为控股股东一直重视自己在金融市场上的信用,按时还本付息是控股股东公司财务部门内部的一套程序性工作事项,到期由相关岗位人员独立处理。在问询函所述信息未披露的时间窗口内,控股股东工作人员仅于2023年2月15日以大宗交易形式进行了减持交易,卖出100万股万通发展股票,所得约600万元全部用于偿还次日到期的金融机构贷款本息。

近几年的持续减持,基本都是用来偿还金融机构的本息。结合本次交易的金额和还款路径,这确实是一套控股股东利益减持的内部程序性还款事项,不存在故意利用未披露上述信息的时间窗口进行股票交易的行为。

控股股东财务部门于2月15日减持100万股并偿还金融机构后,控股股东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协助履行相应减持公告义务,因2022年10月19日至2023年2月15日大宗交易累计股份达到1%的披露标准。从减持的数量、方式以及减持公告义务的履行情况来看,控股股东没有利用上述信息未披露的时间窗口的主观故意和现实必要性。

家化控股和万通控股表示,为将此次冻结的影响降至最低,正在积极商讨有意向的战略投资者,以期尽快与相关方彻底解决商业纠纷,解除中融信托主张的全部股票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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