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田面向先进制造业企业定向配租300套公租房

2019-10-09      来源:团风房地产   浏览次数: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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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赁和购买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的意见》(深府[〔2018〕13号)精神,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共为福田区先进制造企业定向配租300套住房。

接受时间

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28日(工作日接受)

租户

福田区先进制造企业(详见“福田区先进制造企业参考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报告条件

(a)申请人

申请租赁住房的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地(或执业地,下同)和税务登记地在福田。

2.承诺在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5年内不迁出福田区;

3.是福田区的先进制造企业(见《福田区先进制造企业参考名单》)。

(二)个人租赁条件

承租人应当为自己的员工组织租金分配,同时实际承租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与承租单位签订有效的专职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正常缴纳所在单位的社会保障费;

2.实际承租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或建房用地;

3.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享受本市购房优惠政策;不出租任何形式的政策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在这个城市,他们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租房补贴,他们收到了新引进人才的住房补贴,除非人力资源部门发放第一笔租房补贴已经过去一年。

[/S2宣言/]

应用所需的材料:

(1)福田区先进制造业定向租金分配申请表,打印(盖章)

(2)入住人员信息表,打印(盖章)

(3)申报企业许可证(包括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并提交验原件的复印件(盖章)

(4)印制(盖章)2018年国家和地方税收完税证明

房地

这批房屋共有300套(1168个房间),专门分布在坂田区。

建筑面积约68-89平方米,三房两厅32套,四房两厅268套。

租赁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以整套为租赁单位。为了充分利用住房资源,每套住房的房间必须提供给本单位合格的员工入住。

基准租金标准

坂田项目:约39元/月/平方米。

上述租赁项目将以每年3%的增量支付租金,具体租金价格以租赁合同为准。

物业管理费

坂田项目:具体金额以租赁合同为准。

上述项目专项维修资金为0.25元/月/平方米。

住房地址

坂田项目:龙岗区坂田街百里路6号。

租赁期限

合同的租期是3年。租赁企业期满后仍需出租房屋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申请续期。根据当时的租金分配条件,租约可延期一次,期限不超过3年。如果租赁企业被取消租金分配资格,则租赁期不再延长。

报告方法和要求

申请定向配租的企业应在申请时间内登录“福田区政府产业基金/企业人才住房申请网”(网站:),按照先进制造业的标准和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在线打印“福田区先进制造业定向配租申请表”,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提交至“福田区政府服务大厅”综合验收窗口。验收部门将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格式审查。未能在期限内申报将被视为放弃本申请。

审查进程

福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按规定受理用人单位申请后,应将用人单位和拟入住人员的所有信息资料交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审核、整理,形成租金分配清单,并在福田区政府网上发布(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应通知名单中的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S2住房选择规则/]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根据企业接受的纳税额、职工的住房需求和婚姻状况,有序、独立地或通过抽签或其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组织选房。具体选房方案根据验收情况另行制定。

监测和报告

市民可以通过电话、信函和来访向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或福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提供联系方式,相关部门将严格按规定保密。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举报电话:82918949。

福田区纪检监察部门以向其公开举报电话信息为准。

重要说明

(一)承租企业只允许将房屋出租给企业的合格职工,职工不允许同时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二)实行住房分配和租金信用申报制度,申报单位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申报单位实行住房专员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业务事项;

(三)承租人应当在其网站或者信息公告栏上公布本单位职工住房分配的条件、程序、结果等相关信息,并将占用人信息报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备案;

(四)单位虚报、瞒报、瞒报租金、转租、非法使用住房和对从业人员资质管理不严的,按照深圳市住房保障有关政策法规和租赁合同的规定办理。

部门电话号码

福田区政务大厅受理窗口咨询电话:82925718,82925728。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电话:82918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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