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百集团控股子公司诉讼案件:需支付原告6412.20万元及相应利息

2023-12-01      来源:黄冈房地产   浏览次数: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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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法院二审终审判决,扣减已付款金额外,被告应支付原告6412.20万元(其中工程款5191.36万元)及应付工程款对应利息,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观点:12月1日,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法院二审终审判决,扣减已付款金额外,被告应支付原告6412.20万元(其中工程款5191.36万元)及应付工程款对应利息,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2020年7月,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因与兰州置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主要诉讼请求为被告东百集团控股子公司兰州置业应支付工程款、资金占用费等合计33812万元(其中工程款30610万元)。

2023年6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续,中铁建工及兰州置业不服判决,分别在一审判决生效前向甘肃省高院提起上诉。

近日,兰州置业收到甘肃省高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该院就兰州置业与中铁建工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作出二审判决。二审主要判决结果为:变更第(1)项,维持(2)、(3)项。

变更后,判决为(1)兰州置业支付中铁建工工程款5191.36万元,并以上述工程款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贷款市场内报价利率承担自2021年11月27日起至付清日期间的利息;(2)兰州置业支付原告资金占用费1220.84万元;(3)原告在5191.36万元工程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4)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审校: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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