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武汉市近日出台了《武汉市新建商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和《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将立即实施。新规放宽了二手房贷款限制,并延长了二手房贷款的最长期限。
新规定从第二套房的标识中删除了“第一套房建筑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原有条件。这意味着已经缴纳的职工符合武汉公积金贷款条件。如果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屋被认定为第二套房,该家庭名下的第一套房面积超过144平方米,仍可申请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同时,新的贷款规则将把原来“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的规定改为“存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官员表示,新规定实施后,二手房购买者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期限可以比细则调整前延长10年,这可以减轻家庭还款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