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条例》和《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和分配暂行办法》,龙华区公共租赁住房现分配给已登记的申请人(家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住房来源的分布
这次龙华区将向注册申请人(家庭)提供1,150套公共租赁住房。具体住房供应情况如下:
(1)新菜园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新区大道与宁远路交叉口。这次有两套。公寓类型为两室一厅(约65㎡)。
(2)龙塘住宅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智敏街龙腾路与贾敏路交叉口。这次将提供550套。公寓类型为230间单人房(约35 ㎡),320间单人房和一间大厅(约50 ㎡)。
(3)冠城花园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黄环中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这次供应了598套。公寓类型由80个单间(约35 ㎡)、318个两室两厅(约65 ㎡)、200个三室两厅(约80 ㎡)组成。
注:以上房屋建筑面积仅供参考,最后一套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
二.分配的对象
这种租金分配是针对深圳市龙华区已登记的申请人(家庭)的公租房轮候名单。
注:户籍信息以2019年10月18日18: 00之前属于龙华区户籍并在深圳市公租房轮候册上登记为龙华区户籍的公租房申请人(家庭)为准。
三、配租方式
(一)房屋选择和排序规则
这种分配的先后顺序是根据在深圳公租房等候池登记的常住居民(家庭)的等候顺序确定的。其中,户籍上等待低保的家庭和低保名单上的边缘家庭将根据“充分保护、优先保护”的原则优先选择住房;根据"优先安排和解决办法"的原则,在选择住房时(在生活津贴和边缘家庭之后),应优先考虑残疾人家庭和等待户籍的有资格群体等特殊困难群体。
(2)租金分配面积标准
符合条件的租户家庭数量应作为分配住房规模的依据:
一人或多人的家庭可以选择35㎡左右的房屋类型。
两人以上的家庭,可选择50㎡(含)以下的房屋;
三人以上的家庭可选择65㎡(含)及以下的住房;
对于四人以上的家庭,可选择面积在80㎡(含)以下的所有家庭的住房供应。
四、办理租房手续
(a)网上租金确认
龙华区符合租金认定标准并拟申请该公租房的已登记申请人(家庭)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业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租金认定申请页面,确认符合租金分配面积计算标准的家庭数量等信息,并在线提交租金认定申请。
网上租金确认时间为2019年10月21日9: 00至2019年11月15日18:00(共20个工作日)。如果在2019年11月15日18:00之前未完成网上租金确认,将被视为放弃该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确认。
房屋、人口、婚姻状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租户(家庭)必须在租金认定截止日期前登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信息系统(http://zjj.sz.gov.cn/bzflh/),在网上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在深圳行政服务大厅西大厅综合窗口申请变更,并提供变更的支持材料。
(2)房屋检查
由于项目现场仍处于施工阶段,为确保安全,本配租项目不安排现场验房。项目可以通过现实生活拍摄形成场景的三维模型后,将统一发布给公众。那时,每个租户(家庭)都可以通过电脑或手机浏览。
(三)租金资格审核及审核结果公示
租金认定完成后,区住房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接受租金的家庭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公布在“龙华政府网”网站上。
(四)公布入围和候补入围家庭名单
核实结果公布后,符合条件的家庭将按照1: 2的比例确定入围家庭和备选入围家庭。
上述入围名单、备选入围名单和选定房间的排名将在公布选定房间时公布。
(5)房屋选择和签署
对于符合条件的租户(家庭),将安排房屋的选择和租赁合同(或预分配合同)的签订,具体时间表将在发布房屋选择公告时公布。
五、租金、物业管理费标准
(a)租用标准班车
1.新蔡园基准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28元;
2.龙塘住宅的基准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28元。
3.冠城花园的基准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22元。
单一住房单元的具体租金根据基准租金进行修订和确定,同时考虑到楼层和方向等因素。
(2)物业管理费标准
本次拟提供的新蔡园、龙塘居、管承园物业管理费尚未确定。具体物业管理费用以实际交付时公布的为准。
六.重要提示
(1)请咨询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了解租赁住房分配的校区划分和学位问题。区房屋建筑局不会作出任何承诺。
(2)请咨询项目所属派出所是否可以解决租赁住房问题,是否可以获得居住证。区住房建设局不会做出任何承诺。
(3)龙华区已登记申请人(家庭)的排名信息可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上找到:http://zjj.sz.gov.cn。
(4)《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分配暂行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租户(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举:
1.订货到位,有相应的标准房,但未选择房;
2.选择住房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预配合同);
如果上述行为达到三次,将从等候名单中撤销,原来的等候名单将失效。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申请轮候。
(5)由于等待的人很多,房屋将按照等待的顺序进行选择,通知短信仅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更新不及时、手机信号、短信阻塞等因素导致无法接收或延迟。请申请家庭密切关注“龙华政府网”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及时办理租金确认、选房、签约等事宜。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租金认定。
(六)在本租金认定受理截止日期后、租赁合同(预分配合同)签订前,租金认定人(家庭)的住房、婚姻、人口、户籍等条件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果信息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租赁分配资格。
(七)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如果提供虚假信息,无论是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区住建局将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投诉和监督
市民可以通过电话、信函和来访向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和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提供联系方式,相关部门将严格按规定保密。
政策咨询地址: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1楼112室,电话:8147770。
官方链接:
http://apps . szlq . gov . cn/lhxinzqu/fwztgb/zfztgb/zxgg38/2407176/index . html
更详细的项目分析,
请扫描二维码。
牛哥会专门为你发行的!ψψψ
欢迎扫描代码和添加朋友,把你拉进小组,分享更多的交流!ψψψ
龙华 [公租房/h/]观澜 万科观城法院 星河传奇 [新蔡法院/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