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偿债书要求煜盛文化支付人民币2993.72万元。该金额包括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的仲裁裁决中公司应向债权人支付的未偿还本金额、应计违约利息、法律费用及仲裁费用。
观点:7月5日,煜盛文化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7月3日收到永丰银行代表债权人发出的法定要求偿债书。
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178(1)(a)条或第327(4)(a)条,该偿债书要求煜盛文化支付人民币2993.72万元。该金额包括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的仲裁裁决中公司应向债权人支付的未偿还本金额、应计违约利息、法律费用及仲裁费用。
公告指出,煜盛文化需在法定要求偿债书送达之日起三周内偿还债务,逾期未偿还,债权人有权对公司提出清盘呈请。
审校:刘满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