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首付款、网上签约和超售监管的通知》,对近期市场商品房首付款、网上签约和超售进行规范。
通知指出,在购房首付款方面,严禁房地产创业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非法提供购房首付款融资、不支付购房首付款或以首付款分期付款等其他方式变相支付首付款、不通过任何平台或机构提供首付款融资、不诱导购房人以任何形式支付首付款、不组织& ldquo众包& rdquo买房子。房地产经营企业和中介机构有上述行为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和不诚信企业名单,并对企业和从业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罚款和处罚。
在商品房销售价格方面,要求房地产项目按照规定公开一次销售的全部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一房一价制度,不得随意调整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价格,严禁利用回扣、卡、现金等方式超卖,在促销礼品时严格控制合理比例的商品价值。房地产项目有上述违法行为的,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此外,在网上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方面,要求房地产创业企业和中介机构在签订销售合同之日起3日内将销售合同报主管部门备案登记。主管部门应实施电子政务并及时进行网上备案。房屋及中介违反规定,不按规定进行网上签名备案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或者暂停网上签名备案手续。
《通知》强调,住房和建设部将视情节轻重,向中共贵阳市委举报,将屡教不改的房地产企业列入黑名单。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直至将其从贵阳房地产市场清除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