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披露向报表外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中南建设获监管函

2020-05-07      来源:团风房地产   浏览次数: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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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对江苏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根据监管函,2016年至2019年,中南建设公司向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或股权比例不超过50%,但未履行相关审查程序和披露义务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财务支持。在此期间,公司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

2019年12月6日,中南建设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或股权比例不超过50%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财务支持的议案。

对此,深交所表示,上述中南建设的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7.4.3、7.4.4和7.4.7条的规定。

视点地产新媒体获悉,中南建设于4月28日发布了2019年度报告。据此,中南建设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718.3亿元,同比增长79.1%。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6亿元,同比增长89.8%,基本每股收益为1.12元,同比增长88.6%。

中南建设表示,收入大幅增长是因为公司快速增长的房地产销售资源已进入结算阶段,建筑业务完成量有所增加。

2019年,中南建筑公司经营利率同比增长0.91个百分点,达到8.78%,同期权益净利润率同比增长0.33个百分点,达到5.80%。全年公司净资产加权平均收益率为21.58%,同比增长8.2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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