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互联网贷款不得用于购房股票等投资

2020-05-14      来源:团风房地产   浏览次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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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商业银行网上贷款业务运行,促进网上贷款业务稳定健康发展,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商业银行网上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几天前,他正式向公众征求意见。

据悉,《办法》将互联网贷款定义为“商业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借款人的消费、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等。通过基于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的交叉验证和风险管理,在线自动接受贷款申请和风险评估,完成信贷审批、合同签订、贷款支付、贷后管理等核心业务操作。"

根据上述定义,以下贷款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范围,仍按现行授信和贷款监管规定执行。首先,线上线下的结合,贷款信用的核心判断仍然来自线下贷款。第二,部分抵押贷款。例如,对于以住房和其他资产作为抵押发放的贷款,需要在线完成抵押评估和登记等程序。第三,固定资产贷款。由于固定资产贷款涉及更多线下审查,因此不属于《办法》中互联网贷款的定义范围。

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网上贷款业务高度依赖大数据风险建模、全过程自动化在线操作、贷款审批速度快等特点,容易出现授信过度、多头共担、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其中,为有效防范和控制网上贷款业务风险,《办法》的规范重点包括加强贷款支付和资金使用管理。商业银行应对符合相应条件的贷款采取委托支付方式,并对委托支付额度进行精心管理。贷款资金的使用应当明确合法,不得用于购买房屋、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以及投资资产管理产品、固定资产和股权投资等。如发现贷款被非法使用或不符合约定用途,应采取措施提前收回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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