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58.8亿新推3宗地 岛内宅地4万/㎡起拍价高者得

2020-05-28      来源:团风房地产   浏览次数: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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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告,将2020P04等三个住宅小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据悉,此次宣布的三块地块将以拍卖方式出售,受让方将根据最高限价原则确定。

三个地块中,一个位于湖里的婺源湾郜林区,两个位于翔安厦门大学。这三个地块总面积为8.52公顷,总建筑面积为26.7万平方米,起拍价为58.8亿元。

其中,湖里2020P04地块位于湖里区婺源湾区郜林中路与郜林南路交汇处的西南侧,土地面积20214.45平方米(其中销售18694.99平方米,道路用地1519.46平方米,道路用地分开预留),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起拍价为23.2亿元,起拍价为4万元/平方米。

翔安2020XP05地块位于翔安区莲河区13-19号沙美路与翔安南路交叉口东北侧A56,土地面积37402.3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440平方米。起拍价为20.5亿元,起拍价为17021元/平方米。

翔安2020XP06地块位于翔安区莲河区13-19号沙美路与翔安南路交叉口东北侧A57,土地面积27595.52平方米,建筑面积88400平方米。起拍价为15.1亿元,起拍价为17081元/平方米。

根据这一观点,新的房地产媒体从转让通知中了解到,所有三个地块都有商品房预售要求。

2020P04地块的投标人应在项目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该地块商品房的一次性预售许可证,并一次性向社会出售。申请商品房预售的项目形象进度应达到的标准是:根据《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减少层数,完成地上一层结构工程。具体由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监督实施。

2020XP05地块允许投标人分三期建设,分三期申请该地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分三期向社会出售。第一期应在项目开始后12个月内申请并向公众出售,出售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第二阶段应在第一阶段开始后18个月内申请并向公众出售,出售建筑面积不应低于总剩余建筑面积的50%;作为第三阶段,剩余建筑面积应在第一阶段开始之日起21个月内申请并向公众出售。申请商品房预售项目的项目形象进度标准是完成五分之一以上的地上主体工程。具体由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监督实施。

2020XP06地块允许投标人分两期建设,分两期申请该地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分两期向社会出售。第一期应在项目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并向公众出售,出售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作为第二阶段,剩余建筑面积应在第一阶段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并应在第一阶段之日起18个月内申请并公开出售。申请商品房预售项目的项目形象进度标准是完成五分之一以上的地上主体工程。具体由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监督实施。

此外,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监管的要求,厦门市住房保障管理局有权限制已售出商品住宅的预售和销售价格。其中,2020P04地块内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不超过7.08万元/平方米。

三个地块的拍卖时间为6月12日,可以共同申请。但是,很明显,投标申请人不得私下串通,采用& ldquo渭标、川标和rdquo如排挤其他竞标者、干扰拍卖活动、破坏公平竞争和谋取不正当利益。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转让方将取消投标人资格,取消转让合同,无息退还土地出让价款,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此外,公司将被列入诚信黑名单,其关联企业(即与企业有直接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企业)今后将被限制参与厦门市国土资源交易市场的拍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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