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50%股权拟30.38亿挂牌转让

2019-07-01      来源:观点地产   浏览次数: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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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7月1日发布信息显示,上海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被5位股东同时挂牌转让,共涉及股份50%,转让底价共计30.38亿元,支付方式为多次付款,首期价款(含交易保证金)为产权标的成交金额的40%,信息披露期满日期为7月26日。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获悉,上述股权转让中,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25%的股权,中彰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13%股权,宏杰、华燊、逸升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持有的4%股权。

资料显示,上海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于1985年2月14日成立,注册资本为3.5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房产经营;代理进出口业务;投资兴办相关企业及承办委托代办业务,从事房地产中介(经纪)咨询及配套服务;从事停车场经营业务。2017年营业收入为6.36亿元,净利润3.55亿元,负债总计11.22亿元。截至2019年4月,营业收入为5933万元,净利润1750万元,负债9.25亿元。

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该公司的资产总计74.11亿元,总负债13.32亿元,净资产60.79亿元,涉及股份的对应估值30.38亿元。

同时公告还披露本项目标的企业原股东(上海地产闵虹(集团)有限公司)表示不放弃优先受让权,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挂牌期间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标的企业目前负责上海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公司的运营和发展有明确的政府功能性要求。为应区域发展的要求,标的公司需负责对虹桥开发区中心绿地、广场等硬件设施进行修缮更新,满足地区功能性发展的需要。

转让方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了解并符合上海市关于园区开发平台的相关要求,如因未事先履行而产生的一切可能后果,转让方概不负责;如因意向受让方未履行而对转让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保留追溯相关责任的权利。

公告还显示,本项目与标的公司另外4家股东公开挂牌转让的“上海闵行联合发展有限公司35%股权”项目捆绑转让。

关联阅读:上海闵行联合发展35%股权拟13.26亿元挂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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