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空置税条例草案今刊宪 倡以额外差饷形式征收

2019-09-13      来源:观点地产   浏览次数: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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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九月十三日,香港政府将于今日在宪报刊登第一手住宅物业空税(以下简称空税)条例草案,并于新一年度立法会首次会议后的例会上进行首读及二读辩论程序。

根据运输及房屋局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行政会议于本月3日建议行政长官指示向立法会提交《2019年差饷(修订)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根据草案,空税将以额外税率的形式征收,税率将定为有关单位应课差饷租值的两倍。运输及房屋局表示,根据今年六月私人住宅楼宇的平均租金回报率为2.4%,[/k0/]税相当于有关物业价值的约5%。它强调,采用统一的税收制度可以向市场发出一个强有力和明确的信息,并避免实行累进税制造成的复杂情况。政府亦建议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有权使用。先下结论,再思考。当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时,政府将及时调整税收征收水平空。

发展商日后须向差饷物业估价署申报已获一年入伙纸的新单位。如果有关单位在过去12个月内已被购买空,他们将须缴付空税。但是,如果有关单位以市场价值或以上租赁超过半年(即183天),或开发商只持有一个单位供自己使用,等等。,它可以被豁免。同时,条例草案亦特别列出一些在同一条道路上实际上并非私人住宅的住宅单位的豁免空税,包括资助住宅单位、酒店及宾馆、员工宿舍,以及市区重建局用作楼宇交换计划或安置用途的单位。

如果开发商违反相关规定,他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最严厉的处罚是,如果开发商故意作虚假陈述或欺骗以逃避缴纳空税,他可能被罚款10万元并被监禁一年。相关公司的董事或关键人员也可能受到指控,政府还可能处以相当于少征收的空税款三倍的罚款。

根据政府的计划,将为空规定一个过渡期,也就是说,直到草案最终获得通过并在公报上正式公布三个月之后,草案才会生效。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晚在社交网站上公布,她去年六月提出的六项房屋政策均已落实,包括将资助房屋的售价与市场价格脱钩、将九个私人物业拨作公营房屋及推出首个住宅项目,而空税务条例草案仍有待立法会通过。林郑月娥强调,房屋是民生的重中之重,政府增加房屋供应的措施只会一个接一个,永远不会被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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