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网讯:7月6日,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荣盛兴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收到深交所无异议函。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根据该无异议函的函复内容,荣盛兴城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深交所无异议。
荣盛兴城应当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正式向深交所提交转让申请文件,逾期未提交的,《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荣盛兴城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无异议函》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无异议函》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另据此前报道,5月22日,据深交所披露,荣盛兴城拟发行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最新状态已变更为“已回复交易所意见”。该笔债券为私募债,发行金额为10亿元,发行人为荣盛兴城投资,承销商/管理人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于2019年12月25日,荣盛发展还公告宣布,为控股子公司荣盛兴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笔不超过10亿元公司债券提供担保,募集资金用于荣盛兴城的园区项目投资建设、偿还其金融机构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