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店铺销售假“红牛” 被执法人员责令下架销毁

2019-10-03      来源:团风房地产   浏览次数: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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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倪晨记者王石亨、曾珍)近日,集美区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专项商标检查,查处了一起涉及真假“红牛”饮料混合销售的商标侵权案件。

根据消费者提供的举报线索,冠口市场监管办公室的执法人员对该地区的一家副食店进行了现场突击检查,发现货架上混有两种不同的“红牛”。包装看起来很相似,但从标签上看,有一点点不同:真正红牛饮料的英文商标是“红牛”,它被贴上“功能性饮料”的标签,其主要成分含有“肌醇”;这里货架上的“红牛”是英文版的“新公牛”,标有“能量饮料”,主要由“苹果汁”组成。

经调查,该店销售的假“红牛”饮料的制造商位于河南省漯河市盐城区。根据案件属地管理的原则,集美区市场监管局已发函要求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市场监督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商家停止侵权行为,并将侵权商品从货架上取下销毁。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食品、日用品、文具等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假冒伪劣产品销售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况。检查过程中,针对个体经营单位采购控制不严等问题,执法人员指示并督促现场企业认真检查供应商合法签署的供货清单和付款收据、供应商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合法采购发票等。购买期间防止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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